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规矩。学习、遵守、维护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复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这是新常态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
党章是党员的生命线,对党员干部来说,自从入党那时起,就应该把党章党规深深植根于心中,始终清醒地以党章党规要求,来衡量自己的一切言行举止。从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违法违纪案件可以看出,那些“老虎、苍蝇”早就把党章党规抛到了九霄云外,忘记了自己作为党员的宗旨原则,无所顾忌,无所约束,最终走上不归路。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不按照党章规定,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个人擅自改变组织决定;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危害极大,教训极深。开展党章党规学习,就好比给党员干部补上“精神之钙”。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党章党规,打牢思想根基,练好内功,才能筑起拒腐防变的“防护墙”。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并且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既然党章是全党的总规矩,那就绝对不能因为入党时间久了、官位高了,就把规矩忘了。借“两学一做”的东风,拿出入党时的劲头,把党章党规重新学习,深入学习,内藏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做到:以党章为镜子,时时、处处、事事加以比对,严以修身;以党章为标尺,遵守规矩,谨言慎行,远离“红线”“禁区”,严于律己;以党章为准绳,依法用权、秉公用权、阳光用权,严以用权。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确保思想上不走偏、政治上不走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