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优胜班级评选办法
作者:江山    |  时间:2016年03月01日  |  访问次数:

为了培养良好的学风校风,加强班级凝聚力,激励学生勤奋好学创新进取,促进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班级组织健全。班级的党、团组织及班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一致,充分体现与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效,主动配合班主任、辅导员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活动能力。

2.班级学风班风优良。全班同学学习努力,互帮互学,严谨求实,学习氛围浓厚,出勤率高。学习成绩优良,外语和计算机等级通过率高;创新意识较强,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职业技能训练并取得显著成效。

3.班级组织纪律性较强。全班同学能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一学年内没有同学受到任何处分。

4.班级管理井然有序。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各项管理措施落实。班干部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起模范作用。全班同学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并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

5.班级学生健康向上。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在实践中锻炼成才,并取得良好成效,全班同学坚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表现突出。

6.班级寝室整洁文明。全班同学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校园综合治理的规定,未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的事故;认真抓好寝室卫生工作,积极参与寝室文化节活动,在文明寝室评选中无D等寝室。

二、评选办法

学风建设优胜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入学满一年的班级可以参加评选。按学院班级总数的10%进行推荐。

1.学风建设优胜班级的评选采取申请制。参加评选的班级在每学年开学后15天内按照评选条件,总结一学年班级工作(可附上相关照片或报道等),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学风建设优胜班级申请表》,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在学院;

2.经所在学院领导审核后,将学院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上报校学生处;

3.校学生处进行认真审核后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

三、表彰

评出的学风建设优胜班级,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奖金。

四、本办法从公布之日开始实施,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