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学院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或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审定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实施细则。
三、选拔条件
第四条转专业学生选拔条件参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五、六、七、十条。
第五条 由于小语种专业的学习特殊性,凡申请转入我学院各语种专业的学生高考英语分数达到120分或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50分。
四、计划接收人数
第六条学院根据当年学校宏观转专业的人数指标、教学资源、社会需求自主设置招收转入学生计划人数。
五、接收条件
第七条 对于学年中转入的学生需通过专业相关考试,并且补修转入专业以前学期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
第八条对于学年末转入的学生需通过专业相关考试,并且补修转入专业以前学期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或降级随新生班一起学习。
第九条 转入我学院的学生需身心健康,个人综合素质良好。
六、考核内容及方式
第十条对于学年中申请转入的学生,需进行专业笔试和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语音、听力和口语,以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考核,要求达到本专业前一学期合格水平。
第十一条对于学年末申请转入的学生需进行同学期专业相关课程考试,申请降级学生只需考查语音模仿能力、口齿清晰度。
七、其他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本管理规定由西方语言文化学院负责解释。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