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浙外院〔2022〕32号),指导学生参加A类竞赛项目获省级一等奖或特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直接认定优秀:胡治华 。
公示期 2024年1月17日——1月19日,若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学院办公室王晓露。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