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细则。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学院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 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各专业负责人。领导小组审定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实施细则。
三、选拔条件
第四条 转专业学生选拔条件参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五、六、七、八、九条。
四、计划接收人数
第五条 学院根据当年学校宏观转专业的人数指标、教学资源、社会需求自主设置招收转入学生计划人数。其中,国家一流专业转入计划学生数不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5%,省一流专业转入计划学生数不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10%。
五、接收条件
第六条 申请转入的学生都需通过专业相关测试,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确定是否降级。转入后需补修转入专业以前学期专业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
第七条 转入我学院的学生需身心健康,个人综合素质良好。
六、考核内容及方式
第八条 对于申请转入的学生,需进行相关专业测试,具体测试方式参考学院每学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七、其他
第九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浙外院办【2022】33号)。本规定由西方语言文化学院负责解释。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