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系、办: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浙外院〔202061号)、学院《专业教师系列讲师、助教职务评聘办法》(浙外西语〔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讲师、助教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为原则,以建设一支适应学校建设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为目标,促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机衔接;落实“破五唯”的要求,推行同行评价、分类评价、综合评价,突出贡献导向,着力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
    二、评聘对象
  
符合讲师、助教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的学院在编教师。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浙外西语〔20218号文件执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员”)须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方可申报。申报条件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年限计算时间
  
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1231日。
  
(二)业绩计算时间
  
申报业绩须为任现职以来(以申报时材料截止时间计算)至2021930日,进修经历时间计算至2021831日。论文、论(译)著、教材以发表或正式出版时间计算;教研科研项目以立项时间计算,其中厅局级及以下教学、科研项目须结题;发明专利、成果采纳、获奖等其他各类成果以获得时间计算。
  
(三)国(境)外访学进修经历要求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申报专业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国(境)外访学进修经历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参考条件。
  
(四)培训学时学分要求
 
在学校学时认定相关细则出台前,2021年继续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若干规定》中有关规定,40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每学年参加培训不少于36学时,五年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校外学习培训不少于108学时。新任教师进校第一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44学时。
  
四、评聘程序

  
2021年学院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基本程序为:预申报、资格初审、论文检测、论文检测结果反馈、正式申报、师德师风鉴定、所在系推荐、评前公示、学术委员会推荐、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会议、评后公示、评聘材料提交学校、发文聘任。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预申报(1021日前)
  
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按《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要求准备材料,将预申报材料提交学院办公室。本年度学术论文期刊级别参照《科研奖励办法》(浙外院办〔201465号)、《科研管理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外院办〔2015106号)等文件,有关学术成果折算规则见附件1
  
预申报没有填报的业绩,原则上在正式申报时填报无效。如有材料暂时无法上交的,须附书面说明。
  
(二)论文检测
  
论文检测工作委托学校评聘工作办公室实施,检测系统继续采用CNKI(中国知网)科研人事论文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检测范围为系统默认的检测范围,检测内容为全文(含引文)。一经送检,文章篇目一律不作更换。他引,即不同作者的论文(含引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自引,即作者相同或部分作者相同的论文(含引文,不含本人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50%。论文检测结果两年内有效。
 
申报人员填写《论文检测报告汇总表》,并按《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准备材料,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中所填报的论文均须提交检测。论(译)著、教材及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不需要提交检测,但需在汇总表中注明。
  
(三)个人正式申报
  
学院将论文检测和材料审核结果单独反馈给申报人员后,申报人员根据反馈结果填报正式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交学院办公室。未按时提交正式申报材料者视为放弃参评。请于1030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交学院办公室。
  
(四)师德师风鉴定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员须对自己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方面的情况在《评聘表》中进行总结。所在系党支部根据申报者个人总结、日常表现、有无处分记录、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逐条评议并给出鉴定意见,党总支对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审核,并将鉴定意见填入《评聘表》。
  
(五)所在系推荐意见
  
各系负责对就申报者的思想政治、为人师表、专业知识、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含推广情况)、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综合工作量是否饱满、是否符合破格条件等,提出推荐意见。
  
(六)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
  
(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根据系推荐意见和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对中级、初级职务申报人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同时建立监督组,负责对过程和成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八)提交评聘材料
  
拟聘人员报送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学校通过后,将统一发文。
   
五、评聘工作要求
  
(一)规范评聘程序
 
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三公开、两公示”制度,即评聘条件公开、评聘程序公开、评聘结果公开和评前、评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及时作出结论或进行处理
  
(二)严把评聘标准
  
认真执行、落实有关文件要求,严格申报人员基本条件的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审核、推荐过程中要严肃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规范操作。
  
(三)加强聘期管理
  
申报人员应提出上岗后聘期内的目标任务,并经学院审批同意,聘期目标任务将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强化岗位考核,对聘期内辞职的,未完成考核任务,对于其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不予认可(取消),岗位下调至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前的岗位。
  
(四)严明评审纪律
  
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如与上述作假、舞弊行为有关,将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