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倡议书
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是当代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我们要面临的既是一次学习成果的检阅,更是一场道德与诚信的考验。在此,学院向全体同学提出倡议,在参加各类考试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正确认识考试的价值与意义,保持平和而积极的心态,科学利用时间积极复习;
二、端正学习与考试的态度,提高自身修养,树立个人诚信形象,以身作则,考出真实水平;
三、弘扬诚信正直、追求真知的高尚品格,严以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勇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的错误行为。
同时,请知悉以下考场纪律:
一、学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进入考场,不得迟到;因特殊原因迟到,须经主考教师同意后方能参加考试,但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按指定座位就座,并把学生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核查;
三、学生不得携带手机和未经教师允许的书籍及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如已带入考场,应将之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四、学生答题前,应在答题纸上填写学院、班级、姓名、学号等信息;
五、答题须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除指定要用铅笔填涂的考试外),书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楚,并注意保持卷面整洁;
六、考试中,不得与其他考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不能与外部进行任何形式的通讯联络;
七、考生考试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陪同离开;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将答卷写好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草稿纸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由监考人员收卷;
九、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附近逗留、谈论;
十、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发现有违纪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为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秩序,对考试违纪者,其违规课程或环节成绩为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有下列行为者,作违反试场规则处理,给予通报批评:
1.不按规定就座;
2.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试场,未按规定放到指定地点;
3.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试场而未放在指定位置;
4.在座位或身体上书写与考试课程相关的内容;
5.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互借文具;
6.听力考试中不按规定使用收音机、耳机;
7.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试场;
8.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收卷时不肯及时交卷;
9.交卷后不及时离开试场或在试场内及周围喧哗,经警告不听;
10. 其他违反试场规则但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作弊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夹带资料(书籍、笔记、小抄、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等)入场者;
2.传递资料(书籍、笔记、小抄、答卷等)者;
3. 考试结束后仍强行答题,经警告不改者;
4. 经认定为其他作弊行为,但情节较轻者。
(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作弊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1. 偷看他人试卷,抄袭答卷者;
2. 偷换答卷者;
3. 将答卷带出试场者;
4. 经评卷老师认定,答卷雷同者;
5.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者。
6. 经认定为其他作弊行为,但情节严重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 替别人考试或者找人替考者、组织作弊者;
2. 考试期间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者;
3. 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者;
4. 累计两次考试作弊者;
5.扰乱考试秩序,威胁辱骂监考人员,无理取闹者;
6. 经过认定为其它作弊,情节十分严重者。
十二、 对本条例未列举的违纪行为,可以根据最相类似的原则参照本条例相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最后,衷心祝愿所有同学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