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识别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重点
1.向公众宣传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官方网站、客户服务电话等正规服务渠道,告知群众查询银行正规理财产品的途径和方法、购买保险产品、查询保单真伪、获取保单服务的正确途径和方法等。
2.向公众宣传银行员工行为规范、保险销售行为规范等,提示公众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告知非法集资及有关违规行为举报投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及时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3.提示社会公众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4.提示社会公众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银行、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5.提示社会公众,如遇以下情形的“理财”“保险”产品,务必提高警惕:
一是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二是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四是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六是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
七是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
八是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九是“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