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近年来,全国各地投资理财领域非法集资大案要案频发,众多参与者损失惨重,甚至家破人亡,教训极其深刻。这些非法集资者,往往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样样俱全”,他们打着“投资咨询”、“股权投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众筹”等旗号,通过所谓的“能人”引领、高息揽储、暴利引诱、短期兑现等方式,以“合法外衣”之名行欺诈骗财之实。

郑重提醒大家,对以下几种投资理财领域非法集资典型手段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一、互联网平台非法集资

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金融互助计划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实施非法集资。

二、地方交易场所非法集资

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年化收益率。

三、虚拟理财非法集资

无实体项目支撑,以“互助”、“慈善”等为噱头,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相互交织的特征。

四、打着“养老”旗号引诱老年人投资

以投资养老公寓等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是以销售保健产品等名义,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等方式骗取信任,吸引投资。

非法集资案例

电子商务领域

搭建购物平台上以虚高价格行情消费,规定期限全额返还,“消费返利”积分、虚拟币等形式进行吸收公众存款

杭州 伙伴家案:浙江争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成立,开发“伙伴家”APP手机软件,软件功能类似淘宝网的手机购物平台。购物分为试用中心购物和普通购物两大块。在试用中心内的商品价格远超正常市场行情价格多倍(3到4倍不等),且每一件商品针对不同会员等级和不同的全额返还期限(15-120天不等),返还期限到后,承诺在不收回商品的前提下通过“伙伴家”APP全额退还客户支付的款项。案发后发现有活跃注册用户账号16万余个,涉及资金20亿余元。2017年9月杭州市滨江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投资理财领域

利用手机APP、网站等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投资理财产品、虚拟货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吸收公众存款

杭州 妙资金融案:杭州妙资金融财富管理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手机APP“妙资理财”和官方网站两个平台,向不特定公众推广理财产品,并通过“妙资理财”APP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连连支付”上开设的账户吸收公众存款,发案时,未兑付金额100元以上的投资人共1.3万余人,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未兑付金额9亿余元。2017年8月,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交易场所领域

以夸大投资盈利、虚构分析行情走势、后台交易运行中操纵市场交易和行情等手段吸收公众存款、骗取客户资金

沈阳 中港大宗案:2015年6月,杨某等人在沈阳中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通过其公司分支机构和代理商,向不特定人群,以约定回购、配送商品、保证涨5跌0等手段,利诱3万多户投资者在中港市场电子平台注册投资交易中港公司自有商品。为达到骗取投资者资金的目的,又采取虚构交易商品价格及后台操控商品交易“K线”涨跌电子数据的手段,促使中港市场电子成交额达近百亿元,造成损失8000多万元。2015年11月,沈阳市公安局法库县公安局以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文化旅游领域

以书画等艺术品“拆分”交易、或在互联网设立招生团队打着招生学员, 或以“旅游、健康、养老”为晃子,通过街头派单、电话寻访、组织、推介旅游等方式向老年人群体推销华商山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名义吸收公众存款

温州 书画宝案:2016年8月起,温州瓯派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在网络开通“书画宝”交易平台,以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酒会等,以及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苏州、西安、山东和福建等地招聘地方市场负责人开拓市场等方式进行宣传,以高额获利为诱饵,将书画作品拆分成若干均等份额进行网上交易。涉及投资会员2万余名,涉及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涉案资金10亿余元。2017年6月,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P2P网络借贷领域

通过发布网络借贷业务标的,以较高年化收益吸引大众投资、吸收公众存款,因风控不严或自融等违规经营行为产生借贷风险

北京 酷盈网案:北京中凯拓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在海淀区万寿路17号A座2层成立,以“酷盈网”从事P2P业务。借款人通过“酷盈网”向中凯公司提出借款需求,公司将借款需求形成标的项目放到“酷盈网”上,并自动生成电子合同,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电子合同后,出借人资金从个人绑定的账户转入中凯拓富公司指定的徽商银行账户。借款人支付相应手续费后,资金再从徽商银行账户转入借款人账户中。合同到期后,出借人得到本金和利息。至案发,注册用户近9万人,金额6亿元,未兑付合同19115份,涉及本金1.68亿元,投资户12925个。2017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融资租赁领域

以融资租赁业务流程进行包装,吸引公众投资、购买特权,实则向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

苏州 绿能宝案:2014年10月以来,彭某某等人在苏州、上海等地成立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服务于绿能宝网络投资平台,以光伏电站项目方在平台上发布光伏电站相关组件,包装成“美桔、美橙”等系列产品公开宣传,吸引投资人购买物权,后委托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回租给电站项目方使用,以收益租金的形式作为收益,承诺5%-10%不等的投资收益、到期回购,返本付息,非法吸收资金40亿余元,未兑付金额约6.3亿。2017年7月,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