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通知
作者: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  时间:2015年06月16日  |  访问次数:

    根据浙外院办【201551号文关于《青年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规定,凡符合公积金补贴发放条件的教职工,由本人填写公积金申请表(附件),已婚的须经配偶单位盖章确认后交学校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由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汇集并统一上报浙江省房改办审批,学校按照浙江省房改办的审批意见进行发放。申请截至时间2015630日。
   
联系人:卢静
   
联系方式:88213054

  附件: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职工个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

 

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