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注意事项
作者:欧亚学院办公室    |  时间:2012年03月20日  |  访问次数:

协议书使用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就业协议书的基本情况
就业协议书为一式三联的复写模式。第一联(白联)为毕业院校留档,第二联(红联)为毕业生本人保管,第三联(黄联)为用人单位留档。留存的第二联(红联)原件为毕业生离校后到人事局等相关单位报到时必须出示的材料之一,且无法用其他联替代。每位毕业生只对应一份一式三联的协议书,每联就业协议书右上角为专用条码粘贴处,无专用条码的协议书无效。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和专用条码,请妥善保管。
二、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每一项内容的填写必须准确、规范,不得缺项,特别是涉及学校名称、专业、学历等信息,必须与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信息相符,不得缩写,特殊情况须在应聘意见栏内注明。2012年就业协议书无法写附加条款,如签约单位有附加条款,建议以书面形式写出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名,附在就业协议书后。
签约单位是一般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处需要加盖企业所挂靠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签约单位是直属企业、政府机关等,且为正式员工,上级主管部门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 就业协议书或专用条码遗失补办流程
毕业生应先填写遗失补办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并盖章后,将申请表、污损的原就业协议书及条码(一式三份)等相关材料交到校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汇总上报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新条码由学生本人前往浙江科技学院(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就业指导中心俞老师处领取,联系电话0571-85124573
四、发生毁约后新协议书的申请
毕业前(以毕业证颁发时间为准)发生毁约参照遗失补办程序办理;毕业离校后发生违约只能按照改派规定,通过改派或签订劳动合同等形式实现就业,省教育厅不再发放第二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专用条码。

附件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条形码补办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校
 
毕业年份
 
学历
 
专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就业单位名称
 
人事主管部门名称
 
条形码编号
 
 
 
 
 
 
 
 
毕业生签名:
 
 
 
 
 
经办人:
(盖章)
     
 
 
 
 
 
 
经办人:
(盖章)
     
 
 
 
 
 
 
 
 
        经办人:
(盖章)
     
 
说明:本表一式2份,毕业院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工作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