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检查评分细则
作者:欧亚学院    |  时间:2012年11月02日  |  访问次数: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检查评分细则
为进一步促进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更好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以检促建,使寝室卫生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受检查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学生的寝室。
二、负责机构
校级学生寝室卫生检查评分由校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负责;院级学生寝室卫生检查评分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团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
三、检查评比方式
(一)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做到寝室卫生周检查、月评比;
(三)即时公布周检查、月评比结果。
四、评分标准
参照《学生寝室卫生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检查要求
(一)各寝室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检查、抽查;
(二)检查人员检查寝室时必须佩戴工作证,禁止打闹说笑;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寝室卫生要求及评分标准打分,保证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
六、建立反馈回复机制,对检查结果存在疑问的,可于结果公布后三日内向检查负责机构反映,在认真核实后负责机构需给予明确答复。
七、寝室卫生等级评定结果将作为集体和个人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与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挂钩。具体见学生手册中《寝室文明等级评比实施办法》。
八、按照学生寝室日常管理采取学校职能部门、学院、班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各学院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检查细则并落实该项工作。



附件: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学生寝室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分为内务(50 分)、室内环境(40分)、室外环境(10 分)三部分内容。
一、内务主要包括床上用品(20 分)、鞋子等摆放(20 分)、桌椅箱柜(10 分)。
二、室内环境主要包括地面(10 分)、墙壁(10 分)、门窗(10分)、卫生间(10 分)。
三、室外环境主要包括阳台与走廊(10 分)。
四、本标准满分为100 分,采用减分制,违反本标准,每项扣分最高值为括号内分值,具体的扣分标准如下:
(一)地面整洁、无纸屑和其他废弃物(10 分);
(二)桌面整洁,书架上的物品摆放有序(10 分);
(三)凳子、鞋子、脸盆、热水瓶摆放有序干净(6 分);
(四)室内其他杂物摆放整齐(2 分);
(五)被子叠放整齐、朝向统一(3 分),注:一床被子不叠扣2 分,按床数累加;
(六)室内墙面无乱贴(除了一些必要资料如课表等外)乱画现象(2 分);
(七)阳台与走廊的整洁(无阳台则只需看走廊)(5 分);
(八)独立卫生间整洁、干净、无异味(10 分);
(九)《寝室内务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值日安排表》健全(2分);
(十)寝室同学有不礼貌态度或恶劣态度抵制检查工作的,可酌情扣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