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作者:欧亚学院    |  时间:2012年11月02日  |  访问次数:

浙江外国语学院“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公寓管理机制,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公寓在学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寝室”评选宗旨:
学生“文明寝室”评选是以学生寝室为单位,旨在以“文明寝室”评选为载体,养成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二、“文明寝室”评选标准:
有关“文明寝室”的评选标准详见附件。
三、“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一)学生寝室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工作。各学院根据有关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并实施文明寝室评选工作。各学院按寝室总数的30%评选出“文明寝室”并报党委学工部。
(二)学校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所有“文明寝室”进行抽查评分,并将检查结果报党委学工部,由党委学工部统一进行复核并公示。
(三)复核评分情况较差或公示期间收到反馈意见,经查实后确实存在问题的,将取消“文明寝室”评选资格。
(四)对评选出来的“文明寝室” 党委学工部给予公布。
(五)评选期内寝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不能参评“文
明寝室”:
1.参加评选的寝室的卫生检查得分在所有寝室的50%以下者。
2.寝室成员中有受到各级各类违纪处分者;
3.寝室成员中有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者;
4.寝室拒绝正常或突击检查。

附件:
浙江外国语学院“文明寝室”评选标准
一、寝室风气
(一)寝室全体成员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关心国家大事。
(二)寝室成员性情高雅,无不良兴趣及庸俗倾向,生活习惯健康科学,按时作息,劳逸结合。
(三)党建、团建深入寝室,寝室中党、团员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寝室成员凝聚力强。
(四)寝室全体成员无旷课;学习勤奋刻苦、互帮互学,学习形式多样。
(五)寝室内外语学习氛围浓郁;寝室成员考研或专升本人员多。
(六)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寝室卫生
(一)寝室内地面清洁,保持干净无垃圾;清洁工具及其它物品摆放整齐,并保持洁净。
(二)墙面和天花板无灰尘无蜘蛛网;墙壁禁止乱写乱画或乱贴不健康不文明的字画;禁止钉钉子,乱挂衣物。
(三)桌椅要擦试干净,摆放整齐;桌面要清洁,物品摆放合理、整齐。
(四)床上被子叠放整齐、铺面平整干净;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五)书架上的学习用品要求摆放整齐、有条理。禁止乱放其它杂物。
(六)寝室内要勤通风换气、做到空气清新,无异味。走廊、阳台、室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保持洁净。
(七)《寝室内务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值日安排表》健全,寝室长工作认真负责。
(八)寝室同学个人仪表端正,服装整洁,衣着得体,举止大方。
三、寝室文化
(一)寝室成员人际关系和谐融洽,团结友爱,积极向上,有集体荣誉感。
(二)讲文明,懂礼貌,不赌博,不酗酒,不抽烟,不打架,文明上网,不沉迷电脑游戏。
(三)寝室布置高雅、舒适、美观,有浓厚的文化气息,兼有个性化及健康积极向上的氛围。
(四)寝室内张贴字画健康向上,具有高尚的情操和时代精神。
(五)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宿舍文化活动,活动有特色、有效果。
(六)积极开展科研、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四、寝室纪律安全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宿管工作人员安排与管理。
(二)无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夜不归宿、晚归或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三)无在寝室饲养宠物、将寝室作为经商场地的现象发生。
(四)无使用明令禁止的电饭煲、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现象发生。
(五)不带危险品、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凶器进入寝室;不私接乱接电线网线,注意防火,节约水电。
(六)寝室成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寝室无人时及时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