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青春护青绿
守好山林防线
安全伴成长
春回大地,草木萌新;防火于心,守护于行。春季天干物燥、植被易燃,加之清明祭扫、户外研学等活动增多,森林火灾风险持续攀升,防火安全不容松懈。
今年3月19日,是我省第17个森林消防宣传日,为落实校园安全教育要求,在此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号召全体师生以青春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做森林防火的践行者、宣传员、守护者。
警钟长鸣:90%以上林火,皆因人为疏忽
或许你觉得森林火灾离校园生活很远,但每一次户外出行、每一次返乡祭扫,都可能因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埋下火险隐患。随手丢弃的烟头、违规生火取暖、野外烧烤野炊、林区燃放烟花爆竹,都可能成为引燃万顷山林的导火索,造成难以挽回的生态损失和安全事故。
真实案例警示:去年冬季,8名青年夜爬武夷山违规生火取暖,无视山林防火规定;云南大牯牛山景区,游客擅自砍伐灌木生火,甚至损毁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杜鹃。这些侥幸之举,不仅破坏生态,更触碰法律红线,教训深刻。数据显示,90%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由人为因素引发,农事用火、祭祀烧纸、野外吸烟等微小行为,都可能酿成大祸。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更应树牢防火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守住安全底线。
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法规红线:违规用火必追责
野外用火绝非小事,违规行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更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轻则罚款,重则追究刑事责任,留下终身案底。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
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达2公顷以上,即构成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性质更为恶劣,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绝不姑息。
行动指南:这些防火要点请牢记
春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清明前后更是火险防控关键阶段。全体同学务必掌握防火知识,规范自身行为,既守护自身安全,也守护家国青绿。
01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要”
不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不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玩火嬉戏;不野外烧烤、野炊、生火取暖;不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祭扫;不炼山、烧荒、焚烧田埂杂草;不让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不乘车时向外抛扔烟头、火种;不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不让老弱病残者参与扑火行动。
02
认清火险等级,规避出行风险
森林火险分五级,三级及以上为高火险:四级需停止林区用火,五级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外出前务必关注当地火险预警,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危险程度逐级递增,高火险时段坚决不进入林区。
03
掌握应急技能,科学处置火情
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2119(全国统一森林火警),清晰说明地点、火势、联系方式;遭遇火情保持冷静,切勿顺风跑,优先向逆风/侧风方向撤离,前往开阔地、道路、河流等无可燃物区域避险,用湿毛巾捂口鼻、压低身体重心。
值此我省第17个森林消防宣传日之际,学院号召全体同学:从我做起,严守防火规矩;带动他人,传播防火知识;主动担当,守护山林平安。用点滴自律守护春日绿意,以青春力量筑牢防火长城,让文明相伴出行,让青绿永驻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