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选2019届院级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  时间:2018年12月04日  |  访问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推进学院就业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学院决定在2019届毕业生中开展院级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2015级在校毕业生
    二、推选名额
   在本届在校毕业生实际参评人数的50%以内推选(可四舍五入)
    三、推选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社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品德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学习态度端正,热爱专业,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

      5.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需要的关系。

     四、推选具体要求

   1.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须在本班前60%以内(不采取四舍五入);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须在本班前60%以内(不采取四舍五入)。无不及格、重修等情况。

   2.在校期间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或奖学金(含单项奖);或在省级及以上竞赛获优胜奖或校级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及以上各类荣誉或获奖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照片。

   3.在校期间有过军队服役经历、自愿赴边远省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在校期间有出国学习经历的,文化课成绩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实际在校学习时间计算。

   5.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学习少于或等于一年的,纳入新专业班级进行评定,在新专业班级所获的综测成绩计入3年综测总分平均分,文化课成绩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6.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成绩合格及以上。

   五、推选程序
  (一)请各班级于2018年12月12日(周三)上午10:30前将推选出的2019届院级优秀毕业生相关材料报送学工办。相关材料为《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一份)和《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一式一份)其中《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还需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
 (二)12月17日(周一)前,学院学工办汇总各班级上报的院级优秀毕业生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12月26日(周三)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全院公示
 (四)评选为院级优秀毕业生的,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材料载入本人档案。
 (五)2019年6月初,对院级优秀毕业生推选人员进行最终审查。
推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严肃的工作,各班级要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确保2019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87799049

                                                   西方语言文化学

                                                   2018年12月4日